青海省省本級關于全面運行電子交易系統(tǒng)的通知 |
發(fā)布時間:2021-11-23 查看次數(shù):5180 |
省級各部門、各采購代理機構: 為進一步推進“放管服”改革、貫徹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要求,加快推進“互聯(lián)網(wǎng)+政府采購”,我廳原定于2021年11月1日起在省本級全面推進政府采購交易系統(tǒng),因疫情影響,現(xiàn)推遲為2021年12月1日起在省本級全面運行政府采購交易系統(tǒng),屆時將關閉線下項目發(fā)布公告、抽取專家等功能。 請各采購主體嚴格按照《青海省財政廳關于在省本級推進政府采購交易系統(tǒng)的通知》的要求做好相關工作,省級各部門在政府采購實施過程中主動作為,強化內控管理,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(tǒng)(內網(wǎng))未與政府采購交易系統(tǒng)(外網(wǎng))對接前,手工在政府采購交易系統(tǒng)(外網(wǎng))中錄入采購計劃信息,并在附件中上傳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(tǒng)(內網(wǎng))中打印并蓋章的政府采購計劃備案(審批)表;各采購代理機構盡快完成評標場地信息化改造,保障系統(tǒng)順利運行,及時制定信息系統(tǒng)操作規(guī)范和應急預案,保障政府采購電子化交易工作順利開展。
2021年11月23日 |